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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居然之家: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10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居然之家新零

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关于由董事长兼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的独立意见
    在新冠疫情和数字化大潮的重大影响下,为迎接新时代挑战,带领公司实现
各项业绩指标,打造数字化时代家装家居行业的第一产业服务平台,更好地贯彻
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设置首席执行官(CEO)和执行总裁职务,取消总裁职务,
公司拟推荐董事长汪林朋兼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拟聘任王宁为公司执行
总裁。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能够充分发挥公司人才优势,符合
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聘任王宁为公司执
行总裁。



                                 独立董事:傅跃红、王永平、王峰娟、陈健


                                                          2020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