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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居然之家: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2-03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董
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蒋凡先生、王星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

    因职务范围调整,蒋凡先生向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战略和投资
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王星先生向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申请辞去董事、预算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凡先生、王星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蒋凡先生、王星先生的辞职未
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
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蒋凡先生、王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徐重先生、
李发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徐
重先生、李发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
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公
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徐重先生、李发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重简历

    徐重,男,198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曾
任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苏南市场业务经理、广州中心副总经理、华南大区总
监兼深圳中心总经理、华北大总监兼北京中心总经理、电商总监、奥克斯集团副
总裁兼国内营销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消
费电子 3C 数码业务 M5 级负责人;2021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大
淘宝家装家居 M5 级负责人。
    徐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重在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阿里巴巴(中国)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浙江天猫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未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发光简历

    李发光,男,197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戴尔(中国)有限公司高级
财务经理,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财务分析总监及区域财务总监。2016 年 2
月加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现任阿里巴巴
集团资深财务总监,2019 年 3 月起至 2021 年 12 月任亚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非
执行董事。2021 年 10 月起至今担任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薪
酬委员会成员。
    李发光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发光在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阿里巴巴
(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阿里巴巴集团任职,未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