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2-038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25)。2022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 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提请增加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审 议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增加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 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 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汪林朋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5,572,321,7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34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732,612,9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1694%。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34 人 , 代 表 股 份 1,839,708,786 股 ,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28.17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 股东32人 ,代表股 份974,417,480股, 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4.92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974,417,4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244%。 备注: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 决。 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1,912,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409,6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1,912,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409,6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3.00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 同意5,571,912,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409,6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1,912,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409,6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2,164,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56,9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260,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156,9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0,159,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3%;反对693,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3,723,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8%;反对693,7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汪林朋及其一致行 动人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汪林朋持有 公司397,633,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2,569,147,817股 ,占公 司总 股本的39.35% ;霍 尔果斯 慧鑫 达建材 有限 公司持 有公司 764,686,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1%。 议案7.00 关于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0,443,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7%;反对409,6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007,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0%;反对409,600股, 5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汪林朋及其一致行 动人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汪林朋持有 公司397,633,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2,569,147,817股 ,占公 司总 股本的39.35% ;霍 尔果斯 慧鑫 达建材 有限 公司持 有公司 764,686,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1%。 议案8.00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1,912,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409,6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007,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0%;反对409,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 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1,888,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432,9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10.00 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补选陈颖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1,628,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6%;反对693,7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陈颖女士当选为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3,723,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8%;反对693,7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补选李发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256,667,354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353%; 11.02.候选人:补选徐重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5,256,958,453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405%;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李发光先生、徐 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 11.01.候选人:补选李发光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58,763,123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6058%; 11.02.候选人:补选徐重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59,054,222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6357%。 三、报告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 立董事傅跃红女士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对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 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履职情况进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巍、李超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