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之家: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4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居然之家新
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汪林朋为董事长,由董事长汪林朋兼任公司首席执
行官(CEO),聘任王宁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李杰、罗军、何勇、王鹏为公司副总裁,
聘任朱蝉飞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高娅绮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阅本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及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不存在上述法
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本次选举的董事长及聘任的高
级管理人员能够充分发挥公司资源优势,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程序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选举汪林朋为董事长,并聘任以上
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傅跃红、王永平、王峰娟、陈健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