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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居然之家: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8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居然之
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在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就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居
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等事项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
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
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此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遵循了
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
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1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 2023 年度预
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遵循了公平、公允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物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其定价
依据公允、公平、合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所持合伙企业相关权益及与专业机构共同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收购及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侵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
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
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我们认为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与连
贯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傅跃红、王永平、王峰娟、陈健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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