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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新建材: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7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7-019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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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董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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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79,461,172.49           1,435,910,114.21                      23.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9,669,158.15             100,774,380.42                      48.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75,173,403.44             112,608,184.01                      55.5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9,513,042.17             -28,140,974.35                     -573.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4                      0.071                      18.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4                      0.071                      18.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                     1.28%                        0.1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4,622,250,567.49          14,349,327,111.60                       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525,431,611.48          10,375,762,453.33                       1.4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369,434.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417,730.6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2,585,076.41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8,337,271.0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8,002.9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349.81

合计                                                                   -25,504,245.2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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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1,75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状
                                                                                           件的股份数量                 数量
                                                                                                             态

                                                                                                           质押                0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5.73%     639,065,870       36,325,870
                                                                                                           冻结                0

                                                                                                           质押        23,946,400
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57%     171,244,857      171,244,857
                                                                                                           冻结                0

                                                                                                           质押        28,950,000
贾同春                                     境内自然人             6.80%     121,616,516      121,616,516
                                                                                                           冻结                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                                                                   质押                0
                                           其他                   2.37%       42,358,516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冻结                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                                                                    质押                0
                                           其他                   2.03%       36,256,932
证券投资基金                                                                                               冻结                0

                                                                                                           质押                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其他                   1.70%       30,344,583
                                                                                                           冻结                0

                                                                                                           质押                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其他                   0.88%       15,799,940
                                                                                                           冻结                0

                                                                                                           质押                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其他                   0.84%       15,000,570
                                                                                                           冻结                0

                                                                                                           质押                0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3%       11,279,452
                                                                                                           冻结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                                                                   质押                0
                                           其他                   0.59%       10,496,330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冻结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602,7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2,74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双核策略
                                                                                 42,358,516 人民币普通股           42,358,516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
                                                                                 36,256,932 人民币普通股           36,256,932
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30,344,583 人民币普通股           30,344,58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15,799,940 人民币普通股           15,799,94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15,000,57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570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11,279,452 人民币普通股           11,279,45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华沪港深
                                                                                 10,496,330 人民币普通股           10,496,33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高端
                                                                                 10,047,192 人民币普通股           10,047,192
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8,999,883 人民币普通股            8,999,883

                                           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016 年 7 月 22 日,贾同春及任
                                           绪连、薛玉利、曹志强、朱腾高、吕文洋、张彦修、万广进、任雪、米为民、张建春、
                                           朱经华、李作义、杨正波、钱凯、付廷环、孟兆远、秦庆文、郝奎燕、段振涛、孟繁荣、
                                           毕忠、康志国、王力峰、岳荣亮、黄荣泉、袁传秋、徐福银、张广淼、徐国刚、陈歆阳、
                                           李秀华、刘美、张纪俊、房冬华等 35 名自然人与泰安市和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泰安市新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万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鸿潮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浩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昌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泰安市锦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兴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顺昌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10 个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
                                           贾同春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完
                                           成后,共同行使北新建材的股东权利,在北新建材的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为一致
                                           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
                                           无
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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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化的原因
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257,184,463.67元,增长了32.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赎回部分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168,338,101.02元,增长了154.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实施额度加账期的
年度授信销售政策导致应收账款有所增长。
3、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156,028,899.81元,增长了53.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预付材料款
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比年初增加28,758.33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计提的利息尚未支付所致。
5、应收股利比年初增加3,014,292.00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于本期分配2016年股利,但尚未
支付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546,333,820.61元,降低了47.91%。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赎回部分理财产品
所致。
7、投资性房地产比年初减少15,674,081.95元,降低了35.90%。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原对外出
租的厂房本期不再用于出租,不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8、应付利息比年初减少19,703,846.03元,降低了83.08%。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2015年3月发
行的按年度支付利息的公司债券于本期支付利息所致。
9、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79,000,000.00元,增长了36.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长期借款增加
所致。
10、专项应付款比年初增加2,764,442.28元,增长了32.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的国家课题拨款增
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化的原因
1、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15,397,284.52元,增长了132.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2016年12
月下发的文件(财会[2016]22号)规定,公司本期将原在管理费用下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等税费改为在本科目核算所致。
2、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1,203,989.32元,增长了63.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所属子公司本期
发放销售兑现,而上年同期尚未发放;二是为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公司加大了市场宣传推广费用的投
入。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0,246,644.63元,降低了204.81%。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理财产
品本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且利率较上年同期降低,导致计提的未到期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减少。
4、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1,403,396.57元,增长了204.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产生
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5、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1,323,337.22元,降低了32.92%。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应纳税所得额
较上年同期下降导致计提的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48,894,777.73元,增长了48.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公
司主产品销售量增加,销售利润增加;二是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主要是公司2016年收购控股子公司泰
山石膏有限公司35%的少数股权,导致公司本期不再计提该持股比例的少数股东损益。以上原因导致公司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7、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35,520,872.26元,降低了94.94%。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16年收购控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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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35%的少数股权,导致公司本期不再计提该持股比例的少数股东损益。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化的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61,372,067.82元,降低了573.44%。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一
是公司所属子公司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原材料采购量增加及价格上涨
导致支付的材料采购款同比增加;二是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但增加金额
小于采购付款支出增加的金额。以上原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58,188,752.35元,降低了95.96%。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
本期借款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减少182,664.47元,降低了2054.05%。降低的主要原因是:
主要是汇率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自2009年起,美国多家房屋业主、房屋建筑公司等针对包括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
材)、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在内的至少数十家中国石膏板生产商在内的多家企业提起多起
诉讼,以石膏板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赔偿其宣称因石膏板质量问题产生的各种损失。
    自2010年开始,北新建材聘请了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就美国石膏板诉讼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15
年考虑到诉讼的进展情况,北新建材聘请了境内外律师事务所在石膏板诉讼案件中代表北新建材应诉并进行抗
辩,以维护北新建材的自身权益。
    自2010年开始,泰山石膏聘请了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代表泰山石膏应诉。在泰山石膏应诉之前,美国路易
斯安那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以下简称美国地区法院)已就Germano案件对泰山石膏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泰山石
膏向七处物业的业主赔偿2,758,356.52美元及自2010年5月起计算的利息。2014年7月美国地区法院判定泰山石
膏藐视法庭,判令泰山石膏支付原告代理律师1.5万美元的律师费,判令泰山石膏支付4万美元作为藐视法庭行
为的罚款,并判令泰山石膏以及泰山石膏的任何关联方或子公司被禁止在美国进行任何商业活动直到或除非泰
山石膏参加本审判程序,如果泰山石膏违反禁止令,必须支付其自身或其违反本判令的关联方违反行为当年盈
利的25%作为进一步的罚款。由于只有在撤销藐视法庭判令后泰山石膏方可应诉并进行抗辩,因此,泰山石膏于
2015年3月向美国地区法院支付了4万美元,并支付了1.5万美元的律师费;由于导致美国地区法院作出藐视法庭
判令的原因为泰山石膏没有参加Germano案缺席判决后的债务人审查会议,因此,泰山石膏于2015年3月支付了
Germano案的缺席判决金额2,758,356.52美元及自2010年5月起计算的利息。另外,美国弗吉尼亚州巡回法院已
就Dragas案件对泰山石膏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泰山石膏赔偿4,009,892.43美元和判决前利息96,806.57美元,及
自2013年6月计算的利息。泰山石膏与Dragas就此案达成和解,向其支付了400万美元和解费用,此案件已终结。
泰山石膏申明,其同意支付前述款项并不代表泰山石膏认可上述案件的缺席判决内容,采取该等措施仅是为了
申请撤销/避免藐视法庭判令并在撤销藐视法庭判令后参与石膏板诉讼案件的应诉及进行抗辩。
    北新建材获知,由于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在诉讼中持续的积极抗辩,原告指导委员会已向法院递交文书将
其集团维修索赔金额降至约3.5亿美元。此外,原告指导委员会已提起动议主动请求撤销未决的集团诉讼中大量
个人原告的索赔,原因是原告指导委员会称证据无法显示这些个人原告的家中安装了泰山石膏生产的石膏板。
北新建材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的通知,美国地区法院于美国
时间2016年3月9日签发了一项判令,驳回了原告方针对中国建材集团的起诉。
    本案正在进行当中,目前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无法确认案件涉及的原告和物业的数量,也难以准确预测任
何将来可能的判决结果。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已经聘请境内外律师就该案件的应诉策略以及对北新建材和泰山
石膏的影响进行研究和评估,目前尚无法准确预估该案件可能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当
期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北新建材就上述美国石膏板诉讼事项发生的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0,731,305.23元人民币;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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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石膏就上述美国石膏板诉讼事项发生的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合计27,800,641.39元人民币。北新建材及泰山石膏
       报告期发生前述费用占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25.74%。截至2017年3月31日,北新建材与泰山石膏就上述
       美国石膏板诉讼事项发生的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合计4.00亿元人民币。北新建材及泰山石膏将持续高度重视,密
       切关注此事的发展,本着对投资者、消费者和行业负责任的态度,审慎应对和处理。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
                                         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
                                         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
                                         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
                 公司董事及
                                         权)。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
                 高级管理人 其他承诺                                                        2016 年 4 月 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
资产重组时所作 员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
承诺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
                                         有表决权)。7.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人承
                                         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作为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
                                         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
                                         管理措施。

                 泰安市国泰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限售                                                                          2019 年 11
                 民安投资集              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 2016 年 11 月 15 日                  承诺履行中
                              承诺                                                                              月 15 日
                 团有限公                任何方式转让。限售期内,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如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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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贾同春            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
及其一致行            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动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
                      承诺将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已有的石膏板、轻钢龙骨
                      主营业务发生竞争的业务。除上市公司外,本公司/本
                      合伙企业/本人不存在、今后亦不会通过其他企业在任
                      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从事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上述已有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如果本公
                      司/本合伙企业/本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
                      从事的业务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上述已有的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的情况,则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将以停
                      止经营相关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关竞争业务转
泰安市国泰 关于同业 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2.关于
民安投资集 竞争、关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与上市
团有限公     联交易、 公司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合伙
                                                                         2015 年 10 月 13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司、贾同春 资金占用 企业/本人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
及其一致行 方面的承 /本人及下属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
动人         诺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
                      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
                      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上市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
                      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
                      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
                      务。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
                      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保证做到北新建材
                      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
                      务独立,具体如下:(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
                      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
中国建材股            会在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
份有限公              务,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2、保证上市公
司;中国建    其他承诺 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 2015 年 10 月 13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材集团有限            独立于承诺人;3、保证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
公司                  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
                      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
                      任免决定。(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
                      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
                      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
                      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三)保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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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
                        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
                        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
                        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
                        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4、保
                        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
                        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
                        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
                        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
                        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
                        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
                        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
                        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
                        务;4、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本公司/本合伙企
                        业/本人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
                        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本合
                        伙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
                        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二、关于目标资产权属的承诺:
泰安市国泰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已履行了标的公司《公司章
民安投资集
                        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义务;本公司对标的公司股权拥
团有限公
             其他承诺 有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本公司/本合伙 2015 年 10 月 13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司、贾同春
                        企业/本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
及其一致行
                        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
动人
                        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公司/本合伙企业/
                        本人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之情形;本公司/本合伙企业/
                        本人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
                        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过户或者转移不
                        存在法律障碍。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保证,以上声
                        明无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

                        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本公司
公司及全体              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及提
             其他承诺                                                   2016 年 4 月 22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董事                    供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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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标的公司未取得权证的土地、房产相关承诺: 积极
                      协调配合泰山石膏及其下属子公司未获登记发证的土
                      地、房产的权证办理事宜,确保该事项不会影响泰山
                      石膏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如未来泰山石膏
泰安市国泰
                      及其下属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该等权属瑕疵导致
民安投资集
                      影响泰山石膏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而遭受任
团有限公
             其他承诺 何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公司因此遭受 2016 年 7 月 21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司、贾同春
                      政府部门的罚款、滞纳金等以及因该等需解决并完善
及其一致行
                      相关土地房产问题而使相关公司不能正常生产经营而
动人
                      遭受的损失等),在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确
                      定该等事项造成相关公司的实际损失后 30 日内,泰山
                      石膏少数股东需按照其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泰山
                      石膏的持股比例给予泰山石膏以足额赔偿。

                      1.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本公
                      司/本合伙企业/本人将及时向北新建材提供本次交易
                      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遗漏,给北新建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
                      交易事宜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
                      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遗漏;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
                      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
泰安市国泰
                      漏;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
民安投资集
                      明、确认及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
团有限公
             其他承诺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本公司/本合伙企 2016 年 4 月 22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司、贾同春
                      业/本人同意对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所提供信息的
及其一致行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本合
动人
                      伙企业/本人承诺承担因提供信息和承诺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导致本次交易各方或/及其聘任
                      的中介机构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
                      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本合伙企业/
                      本人及关联方不转让在北新建材拥有权益的股份。2.
                      关于被立案侦查(调查)期间股份锁定的承诺:本公司/
                      本合伙企业/本人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
                      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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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权益的股份。

                                       关于北新建材合法性的承诺: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1、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的情形;2、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
                                       重损害且尚未消除;3、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
                                       供担保且尚未解除;4、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
                                       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
                                       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
                                       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北新建材     其他承诺                                                    2015 年 10 月 13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最近 36 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且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5、最近一年及
                                       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6、最近三年内存在损害
                                       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7、
                                       最近三年内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8、严重损害投资者合
                                       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关于任职资格的承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
                                       列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
               北新建材     其他承诺 禁入期;2、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015 年 10 月 13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关于被立案侦查(调查)期间股份锁定的承诺:本公司/
               北新建材;               本合伙企业/本人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
               公司董事、              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其他承诺                                                      2016 年 4 月 22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监事及高级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管理人员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北新建材集 关于同业
               团有限公司 竞争、关
               (原名为: 联交易、 在本公司成立后,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
                                                                                          1997 年 6 月 6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北新建材     资金占用 业与本公司之间将不会发生同业竞争问题。
首次公开发行或 (集团)有 方面的承
再融资时所作承 限公司)     诺
诺                          关于同业 1、避免同业竞争:(1)中国建材及其附属公司目前不
                            竞争、关 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北新建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
               中国建材股
                            联交易、 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2)2014 年 7 月 4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份有限公司
                            资金占用 中国建材及其附属公司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
                            方面的承 与北新建材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


                                                                                                                         1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诺         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3)中国建材及其附属公
                                         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北新建材及其
                                         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将立即
                                         通知北新建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北新建材。2、
                                         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中国建材将尽量减少和避免与
                                         北新建材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
                                         避的关联交易时,继续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
                                         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
                                         损害北新建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建材和北
                                         新建材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
                                         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
                                         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1、避免同业竞争:(1)中国建材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目
                                         前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北新建材及其控股子公司
                                         的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
                                         务;(2)中国建材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将来也不直接或
                                         间接从事任何与北新建材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
                                         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3)中国建
                                         材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
                              关于同业
                                         会与北新建材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
                              竞争、关
                                         有竞争的,将立即通知北新建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
                   中国建材集 联交易、
                                         会给予北新建材。2、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中国建材 2014 年 7 月 4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中
                   团有限公司 资金占用
                                         集团将尽量减少和避免与北新建材之间的关联交易。
                              方面的承
                                         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继续按市
                              诺
                                         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北新建材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中国建材集团和北新建材就相互间关联事
                                         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
                                         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
                                         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认购的北新建材 2014 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北新建
                   中国建材股 股份限售                                                                       2017 月 9
                                         材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同 2014 年 9 月 30 日               承诺履行中
                   份有限公司 承诺                                                                           月 30 日
                                         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限售期锁定。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
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
                   是
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
                   不适用
行完毕的,应当详



                                                                                                                           1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细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及
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对象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类型

        2017 年 1 月 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发展战略和基本情况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1 月 1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发展战略和基本情况、提供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2017 年 1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发展战略和基本情况、提供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2017 年 1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发展战略和基本情况、提供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2017 年 1 月 1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发展战略和基本情况、提供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2017 年 2 月 1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发展战略和基本情况、提供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2017 年 2 月 1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发展战略和基本情况、提供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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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兵

                                                                               2017 年 4 月 26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