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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境外公司的事前认可函2018-11-3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收购境外公司的事前认可函


    在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临时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公司收购
境外公司的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收购境外公司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公司收购中国中材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100%股权事项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进行审计、
评估,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前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向标的公司缴足资
本金 800 万美元是正常的出资行为。该项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
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我们认为公司进行本次
收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
境外公司的事前认可函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少明)             (谷秀娟)           (朱岩)




                                         2018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