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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新建材:关于公司收购境外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8-04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境外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需经商务主管部门、发展

改革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核准,是否顺利通过

备案/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为拓展海外市场,推进国际化战略,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1 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中国中材股份(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800 万美元,尚未缴纳到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拟将标的公司名称变更为北新控股有限公司(以有权机构审批为

准),并拟向标的公司缴足资本金 800 万美元(以下简称本次对外投

资)。

    标的公司目前登记的股东为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材股份),中材股份已经被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吸收合并,但中材股份尚未完成注销手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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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 2018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王兵、常张利、陈学安、裴鸿雁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公司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对外投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已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完成备案。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需经商务主管部门、发展

改革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核准,是否顺利通过

备案/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目前登记的股东为中材股份,中材股份已经被中国建材

股份吸收合并,但中材股份尚未完成注销手续。因此本次交易对手方

为中材股份和中国建材股份。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中材股份)

    中材股份是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中材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其他发起人,于 2007 年 7 月 31 日注册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0006100T,名称为中国中

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


                               2
8 层,法定代表人为刘志江,注册资本为 357,146.40 万元人民币,

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建材集团。中材股份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材股份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10,638,812.65 万元,负债总额为 6,734,955.98 万元,净资产为

3,903,856.68 万元。2017 年度中材股份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

5,698,989.10 万元,净利润为 348,509.88 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

中材股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材股份)

    中国建材股份是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

建材集团等作为发起人,于 2005 年 3 月 28 日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0003495Y,名称为中国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B 座),

法定代表人为曹江林,注册资本为 843,477.0662 万元,主营业务为

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新型房屋、水泥及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复

合材料及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股东为中国建材集团、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等,实际控制人为中

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建材股份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34,719,370.1 万元,负债总额为 26,181,432.7 万元,净资产为

8,537,937.4 万元。2017 年度中国建材股份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

12,762,632.2 万元,净利润为 634,014.0 万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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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中国建材股份吸收合并中材股份的账务处理已完成),中国建材

股 份 合 并 报 表 的 资 产 总 额 为 46,384,675.6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33,480,531.5 万元,净资产为 12,904,144.1 万元。2018 年 1-6 月中

国建材股份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 9,522,794.4 万元,净利润为

674,680.1 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

中国建材股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是一家于 2011 年 12 月 9 日在香港公司注册处依法设立

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编号为 1689400,英文名称为 CHINA NATIONAL

MATERIALS (HONGKONG) CO., LIMITED,中文名称为中国中材股份

(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干诺道中 148 号粤海投资大厦

10 楼,注册资本为 800 万美元,是中材股份的全资子公司,自成立

以来中材股份并未向标的公司实际出资,亦未开展业务。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

际)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

为 0 元。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资产)出具的且

已在中国建材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评估值为 0 元,总负债评估值为 0 元,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值为 0 元。

    标的公司不存在向第三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该股权不存在被


                                   4
质押、司法冻结等情况,其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的其他限

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

标的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拟将标的公司名称变更为北新控股有限公

司(以有权机构审批为准),并拟向标的公司缴足资本金 800 万美元。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财务审计,并聘请中和资产

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由于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实缴出资,

亦未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其资产及负债的审计结果和评估结果均为零。

基于此,公司本次收购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价格确定为 1 元人民币。

    五、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公司将与中材股份、中国建材股份签署《产

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协议签署方

    出让方: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交易标的

    本协议交易标的为出让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

    第三条 转让方案

    3.1 本次转让由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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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受让方。

    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持有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成为标的公

司的股东。

    3.2 各方在此同意:本协议一经签署,各方负有义务和责任共同

采取行动,联系有关各方修改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组织和撰写相关

文件并及时向审批机关报送材料、办理变更登记等,确保受让方及时、

合法地享有标的公司出资人及债权人的权利。

    3.3 自生效日起,受让方根据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享有相应的

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 转让价格

    4.1 为本次收购之目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编号为天职业字[2018]20089 号

的《审计报告》,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

为基准日(以下简称审计评估基准日)的编号为“中和评报字(2018)

第 BJV2060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协议各方对该审计结果和评估结

果均予以认可,且评估报告已经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备案。以此评

估结果为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转让

价格为壹元人民币。

    4.2 审计评估基准日至转让完成日(出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

司的 100%股权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期间资产价值变化不影响上

述已确定的转让价格。

    第五条 转让价格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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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为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生效日起 5 日内,受让

方应向出让方指定的账户支付目标股权转让款。

    5.2 在出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的 5.1 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后,各方

应立即促使标的公司尽快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手续。各方应当及

时提交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

    第六条 陈述、承诺及保证

    6.1 出让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因标的公司所引发的

争议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被处罚或调查)由出让方负责

处理,与受让方无关。

    6.2 受让方为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

份有限公司,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授权经营其正在经营的业务、拥有其

现有的财产和资产。

    第七条 效力

    7.1 本协议自下列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出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

    (2)具有适格审批权限的政府部门批准/登记本协议及本协议项

下事宜。

    7.2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以外,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应经本协

议各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承诺和保证,

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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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

同意签署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出让方与受让方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可首先

通过协商解决。从一方面要求解决争议之日起,如果各方在十日内不

能协商解决争议,可申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情况

    自 2018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或

者其他组织等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60,155,768.98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本次对外投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收购标的公司 100%股权事项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审计机

构和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前述股权收购完

成后,向标的公司缴足资本金 800 万美元是正常的出资行为。该项对

外投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

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

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我们认为公司进行本次收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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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就本次对外投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拓展海外市场,

推进国际化战略。

    2.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委托具有从事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

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公司以评估结果为

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过程遵循了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

原则,定价公允;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向标的公司缴足资本金

800 万美元是正常的出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搭建起海外投资的平台,有利于公

司统一运作国际业务,为海外业务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依托香港金

融市场获取低成本融资,为海外市场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助于依

靠香港地区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成为连接公司国内市场和国

外市场的纽带,促进公司国内外市场共同发展。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需经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外汇管

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核准,是否顺利通过备案/核准存在不确


                               9
定性。

    2.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本次

对外投资存在不能达到预期经济效果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发

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4.公司与中材股份、中国建材股份签署的《产权转让协议》

    5.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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