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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新建材: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08-13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0-037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民安集团)

系参与 2016 年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或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2016 年重组)的交易

对方,通过 2016 年重组获得北新建材股票 171,244,857 股, 2018 年

公司根据相关协议回购并注销国泰民安集团持有的 45,290,000 股股

票。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7 月 9 日,国泰民安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北新建材股票 9,999,985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泰民安

集团持有北新建材股票 115,954,872 股,占北新建材目前总股本的

6.86%。

                               1
    2.国泰民安集团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

易方式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合计减持北新

建材股票不超过 10,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9%)。同

时,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北新建材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国泰民安集团通过参与 2016 年重组获得公司 171,244,857 股股

票,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9.57%,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

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书》;2018 年公司根据相关协议回购并注销国泰民安集团持有的

45,290,000 股股票,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2.53%,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锁定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7 月 9 日,国泰民安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北

新建材股票 9,999,985 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结束暨实施结果的公告》;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国泰民安集团持有通过 2016 年重组获得的公司

115,954,872 股股票,占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的 6.86%。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国泰民安集团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

                               2
过 10,000,0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9%。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泰民安集团持有北新建材的股票数量为

115,954,872 股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86%。前述股票全部

为通过 2016 年重组而获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用于国泰民安集团自身发展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参与 2016 年重组所获得的公司股票。

    3.减持数量以及比例:

    国泰民安集团拟减持不超过 10,000,000 股北新建材股票,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59%。若计划减持期间北新建材发生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

将进行相应调整。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3
              4.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在此期间如

       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与股票转让相关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国泰民安集团因 2016 年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                         承诺已完

                               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成,该等

           国泰民 股份限售 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限售期内,国泰民安 2016 年 11 2019 年 11 股份已于

           安集团 承诺         集团如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月 15 日       月 15 日   2019 年 11

                               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                           月 15 日解

                               锁定。                                                           除限售。

                               1.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

                               承诺:国泰民安集团将及时向北新建材提供

                               2016 年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
资产重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时所作承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给北新
诺
                               建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

           国泰民              律责任。国泰民安集团保证向参与 2016 年重 2016 年 4               承诺履行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安集团              组事宜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       月 22 日              中

                               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

                               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

                               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4
                          性陈述或者遗漏;国泰民安集团为 2016 年重

                          组所出具的说明、确认及承诺均为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遗漏。国泰民安集团同意对本公司

                          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国泰民安集团承诺承担因提供信

                          息和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

                          导致 2016 年重组各方或/及其聘任的中介机

                          构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如 2016 年重组因涉

                          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明确以前,国泰民安集团及关联方不转让在

                          北新建材拥有权益的股份。

                          2.关于被立案侦查(调查)期间股份锁定的

                          承诺: 国泰民安集团承诺如 2016 年重组因涉

                          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承诺是否
           是
按时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泰民安集团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

       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未存在差

       异。国泰民安集团承诺将继续履行在本次交易中所作出的、尚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5
    1.国泰民安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

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泰民

安集团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并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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