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0-06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重组中建材苏州防水研究院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与中建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资管)在北京市 签署了《关于中建材苏州防水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公司以 6,921.32 万元的价格受让中建材苏州防水研究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州防水院)100%股权。 中建材资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王兵、陈学安、余明清、裴鸿雁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经测算,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中建材资管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102097755K,成立 日期为 1993 年 4 月 8 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 2 号,法定代表人为 高则怀,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委托加工建材、装备产品;销售针纺 织品、服装、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 学品)、建筑材料、日用杂货、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 用电器;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 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建材资管的前身为中建材资产管理公司,2017 年 11 月 7 日改 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的名称为中建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为 5,000 万元。2020 年 3 月 31 日,中建材资管的注册资本增至 15,000 万元。中建材资管主要任务是受中国建材集团委托管理其投 2 资设立的多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推进中国建材集团范围内资产 的管理、整合、处置工作。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建材资管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9,577,127,507.79 元,净利润为-6,154,910,994.28 元,净资产 -11,290,388,880.18 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中建材资管未经 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7,253,589,949.33 元,净利润为-495,408,552.22 元,净资产-11,572,162,721.93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建材集团为中建材资管的唯一股东,持 有中建材资管 100%股权。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中建材资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概况 苏州防水院的前身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苏州防水研究 院,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有苏州市行 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06858523951 的《营业 执照》,住所为苏州市广济路 284 号,法定代表人为巢文革,注册资 本为 2000 万元。苏州防水院的经营范围为建筑防水材料的研究、设 计和技术开发;建筑材料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建 筑防水材料检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施工;建筑防水材料产品(不 含化工品)与装备的生产制造;自行开发产品的销售及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标准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3 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建材资管为苏州防水院的唯一股东,持有 苏州防水院 100%股权。 公司拟受让的苏州防水院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 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苏州防水院的公司章程 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8,711,272.73 51,370,597.09 负债总额 12,687,413.67 25,353,728.75 净资产额 26,023,859.06 26,016,868.34 应收账款 2,193,873.90 11,953,725.34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43,167,037.36 41,673,436.92 营业利润 1,648,092.07 1,161,362.81 净利润 1,304,067.95 993,009.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4,147.05 -5,735,499.51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如“财 务报表附注五(一)2”所述,2020 年 1 月 1 日数据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重述, 2020 年 1 月 1 日资产负债表增加减值准备 82,364.25 元,减少未分配利润 82,364.25 元。详见《中建材苏州防水研究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0]38394 号)。 (三)评估情况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委托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4 司以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苏州防水院进行了资产评估,并 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 030085 号)。该 资产评估报告已在中国建材集团完成备案。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苏州防水院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进行估算,然后加以校核。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结果如下: 以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苏州防水院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价值为 6,921.32 万元。 (四)对外担保及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防水院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 助等情况。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信息网,苏州防水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次交易完成后不 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交易,公司与中建材资管签署了《关于中建材苏州防水研 究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转让方):中建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苏州防水院 5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 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甲方转让的苏州防水院 100%股权。 (三)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苏州防水院股 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6,921.32 万元。甲、乙双方同意,以前述评 估结果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6,921.32 万元整。 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 具体支付期限如下: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 转让价款的 30%; (2)在标的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以工商登记为准)后十个工 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50%; (3)在标的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以工商登记为准)且各方签 署《资产交接协议》后六个月内,乙方向甲方付清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四)陈述、保证与承诺 在本协议签署后、交接完成日之前的任何时间,除事先获得乙方 书面同意外,甲方应确保: (1)苏州防水院不作出任何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本性 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承诺),苏州防水院正常经营支出除外; (2)不会开始任何程序或签署任何文件以重组、合并、分立、 解散、清算或关闭苏州防水院; (3)苏州防水院不会增加、分割、减少、重组、允许任何认购、 6 出资或投资或以其他方式变更其注册资本或资本公积金; (4)苏州防水院不会为任何单位或任何自然人提供保证担保, 亦不会在苏州防水院的业务、财产或资产上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或其 他担保权益; (5)苏州防水院不会从任何单位或任何自然人借款,也不会向 任何单位或自然人提供借款(备用金除外); (6)苏州防水院不会宣派、支付股利或进行任何其他分派; (7)苏州防水院不会新增任何管理层岗位和人数,不会改变苏 州防水院的薪酬政策以及对员工的用工条件。 (五)交接 (1)在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的当月月底,有关各 方将开始在苏州防水院的住所地进行交接(以下简称交接),交接基 准日为当月月底的最后一日。 (2)甲、乙双方应在交接基准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共同对苏州防 水院的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并根据盘点结果签署《资产交接协议》, 《资产交接协议》签署之日为交接完成日。 (六)公司治理及运营 1.在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时,乙方有权且自行根据苏州 防水院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委任新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苏州防水院人员安置事项,苏州防水院相 关的人员及其人事劳动关系不发生变化,原有人员已签订的劳动合同 继续依法依规执行。 7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如任何 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义务,或任何一方根 据本协议所作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上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 该方应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根据本协议相应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 任。 2.如果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但不足以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则甲、乙双方应保证继续履行本协议,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如 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的相应的直接 经济损失。违约方不得就其承担的违约责任向苏州防水院寻求赔偿或 补偿。 (八)本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乙方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 方公章; (2)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事宜获得甲方和乙方各自有权部门的 批准。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苏州防水院是中国建筑防水行业中唯一的专业科研服务机构,本 次交易的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公司防水业务产业链,加强产研结合,从 技术研发和装备方面提升公司防水业务竞争力。公司规划在十四五期 8 间通过全球招标和自主创新相结合方式建设 30 个防水材料产业基地。 苏州防水院加入公司后,定位于公司防水产业的中央研究院,公司将 通过苏州防水院加强新产品研发与科技创新,推动公司防水业务高质 量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风险 1.行业风险 由于行业相关性,房地产行业的景气度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 度对建筑防水材料行业乃至防水设备制造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若未 来房地产业和基础设施建筑业发展减慢,连带影响防水设备制造行业 的不景气,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管理风险 苏州防水院管理层多年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工作,技术和管理经 验比较丰富,可以比较深刻认识和把握我国建筑防水设备市场的发展 动态,对标的公司业务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人员发生大幅变动 可能给标的公司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3.财务金融风险 建筑防水设备行业客户主要为建筑防水材料公司,如果建筑防水 材料公司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将可能给标的公司带来呆坏账风险,对 标的公司现金流和未来发展产生影响。 4.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苏州防水院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 资产和人员未来是否能够与公司现有业务板块产生预期的协同效应,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可能存在一定的业务整合风险。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初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 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为 1.66 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 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与中建材资管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中建材资管签署的《关于中建材苏州防水研究院有限 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1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