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1-03-2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1 年 3 月 18 日
第 1 页 共 5 页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及流程………………………………………3
第三章 责任追究及处罚……………………………………………………4
第四章 附 则………………………………………………………………4
第 2 页 共 5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
票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门是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统一管理
部门。
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外报程序。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及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
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
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相关信
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
供的信息不得多于业绩快报披露内容。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正当理由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
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
第 3 页 共 5 页
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具
体流程如下:
1、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
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会
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2、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接收人员提供保密
提示函。
3、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通知证券事务部门将外部单位
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
第三章 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八条 如因外部单位或个人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重大信息泄露,公
司应在获得信息后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条款,同时
督促外部单位和个人遵守本制度的相关条款。
如公司内部单位或人员违反本规定对外报送信息,将视情节轻重予以
考核。
如相关单位或人员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的报送信息,致
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如相关单位或人员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
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
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 4 页 共 5 页
第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8 日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