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21-03-2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1]11441-4 号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1]11441-4 号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出具
了“天职业字[2021]11441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证上〔2020〕
451 号)的要求,贵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涉及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
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对贵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
贵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贵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任何额外程序,为了更好的理解贵公司 2020 年度涉及中国建材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呈报 2020 年度涉及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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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本期收取的利息 支付的利息及手续费支出
一、存放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1 167,652,419.74 119,650,000.00 48,002,419.74 52,419.74
二、向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 2
(一)短期借款 3
向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短期借款 4
(二)长期借款 5
向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长期借款 6
注1:2020年3月19日北新建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该协议有
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注2: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曾用名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本表已于2021年3月18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王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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