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2021-08-2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 号)核准,北新集
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向 9 名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131,840,796 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16.08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 2,119,999,999.68 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94,185,505.08 元。新增股份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
构以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保管与使用。根据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65,302,249.63 元,其中:累计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 249,000,000.00 元
( 其 中 以 前 年 度 累 计 使 用 255,000,000.00 元 , 报 告 期 内 使 用
1,090,000,000.00 元,收回本金 1,096,000,000.00 元),累计投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2,016,302,249.63 元 ( 其 中 以 前 年 度 累 计 使 用
2,001,618,941.65 元,本报告期内使用 14,683,307.98 元)。
经核查,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
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情况一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少明) (谷秀娟) (朱 岩)
202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