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1-12-2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
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独立董事提前提交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
并取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本次关于研究公司向中国建材
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
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实际
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陈少明) (谷秀娟) (朱 岩)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