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2022-01-29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临时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为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已将前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
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现对公司本次为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工业涂料业务的持续发
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针对被担保人另一股东中
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为被担保人提供的借
款,公司按照北新涂料在被担保人的出资比例提供担保;针对财务公
司向被担保人提供的借款,公司拟与中国建材集团分别按照持股比例
提供同等担保;就上述担保事宜,被担保人拟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天津灯塔
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签字页)
(陈少明) (谷秀娟) (朱 岩)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