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3-23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2-02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4 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
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
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 理、关于资金集
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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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4 号、准则解释第 15 号。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1)准则解释第 14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
至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 14 号规定的业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
报表数据无影响。
(2)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
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
至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的业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
报表数据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
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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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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