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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2022-03-2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 号)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向 9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

票 131,840,79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08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

2,119,999,999.68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094,185,505.08 元。新增股份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共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

保管与使用。根据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70,916,600.28 元,其中: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 金 管 理 支 出 252,000,000.00 元 ( 其 中 以 前 年 度 累 计 使 用

255,000,000.00 元,本年度使用 2,081,000,000.00 元,收回本金

2,084,000,000.00 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018,916,600.28


                                 1
元 (其中 以前 年度累 计使用 2,001,618,941.65 元,本 年度 使用

17,297,658.63 元)。经核查,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我们认为公司

募集资金 2021 年度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情况一致,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少明)                (朱   岩)               (王竞达)




                                               2022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