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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2022-03-2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2020 年公司与中国建材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并

编制了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处置预案。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事情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

和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涉及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

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我们对汇总表内容进行了认真审

阅,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等金融

业务的发生额为 9.46 亿元,余额为 0.47 亿元,与公司提供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内容相符,与公司和财务公司之间关联交易

的实际情况相一致。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核对了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并出具了《涉及财

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

项说明》)。我们审阅了《专项说明》并经核查认为,公司在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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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与天职国际出具的《专项说明》情况一

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

款等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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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
  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少明)               (朱       岩)          (王竞达)




                                             2022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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