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22-03-2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鉴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该议案所涉及的董事会换届
选举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系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
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2.经认真审核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尹
自波先生、贾同春先生、管理先生、陈学安先生、宋伯庐先生、叶迎
春先生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竞达女士、张鲲先生、李馨子女士具备相
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拟所任职务。其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现象,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独立董
事候选人王竞达女士、张鲲先生、李馨子女士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同意提名尹自波先生、贾同春先生、管理先生、陈学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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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伯庐先生、叶迎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
意提名王竞达女士、张鲲先生、李馨子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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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陈少明) (朱 岩) (王竞达)
2022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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