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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03-29  

                            股票代码:000786.SZ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债券代码:149680.SZ                债券简称:21北新G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绿色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
一期)(以下简称“21北新G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
券”或“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
相关规定,现对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报告如下:

一、 原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23425568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成立日期:2012年3月5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
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
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企业管理咨询;
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下期出资时间为2022年02月28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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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变更情况概况

   (一) 变更原因及履行的相关程序

   发行人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为公
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其已连续为公司提供8年审计服务,为保证发行人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发行人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
审众环”)担任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至2022年度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发行人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天职国际及中审众环
进行了事前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

   就本事项,发行人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
用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2022年
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任期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
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该议案亦经发行人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发行人股东大
会审议。

   (二)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成立日期:始创于1987年,于2013年11月6日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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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人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发行
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已出
具董事会决议的效力,不会影响发行人存续期内债券的本息偿付。

    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披露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摩根士丹利证券出具的说
明文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
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特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
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21北新G1”对债券
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时向上述债券持有人发布后续债券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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