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北新建材: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防水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远大洪雨(唐山)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2-05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防水有限公司联合重组
    远大洪雨(唐山)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进行经营者集

中申报,能否通过审核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防水材料业务的投资和战略布局,北新集团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防水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新防水)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与重庆智行达知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智行)、北京远大洪雨防水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远大洪雨)及重庆欣兮智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欣兮)签署了《关于远大洪雨(唐山)

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和《关于远大洪雨(宿州)

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北新防水以 52,784.84 万

元的价格受让远大洪雨(唐山)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远

                               1
大洪雨)63.28%股权,同时北新防水以 18,673.88 万元的价格认缴唐

山远大洪雨新增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以 7,214.49 万元的价格受让

远大洪雨(宿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远大洪雨)70%

股权。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北新防水将分别持有唐山远大洪

雨和宿州远大洪雨 70%的股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经测算,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反垄断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重庆智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242MAAC281B54,

成立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为

重庆市酉阳县板溪镇红溪村 1 组 161 号 6 幢 1-1-9,经营范围为:一

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出资结构为:

孙智宁持有 70%的合伙份额,孙嫣婷持有 30%的合伙份额。

    (二)北京远大洪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2802436017T,

成立日期为 2001 年 8 月 28 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

                               2
京市通州区口子村东 1 号院 79 号楼 1 层 101,注册资本为 6,000 万

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不含零售)建

筑材料、防水材料;委托加工防水材料;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不

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股权结构为:孙智宁持有 40.26667%股权,孙嫣婷持有 31.4%

股权,北京远大洪雨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持有 28.33333%股权。

    (三)重庆欣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242MAAC28121E,

成立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为

重庆市酉阳县板溪镇红溪村 1 组 161 号 6 幢 1-1-10,经营范围为:一

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出资结构为:

孙智宁持有 60%的合伙份额,孙嫣婷持有 30%的合伙份额,孙星持有

10%的合伙份额。

    上述交易对手方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孙智宁。孙智宁的身份

证号码为 1427**********0819,住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目前担任

唐山远大洪雨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并担任宿州远大洪雨的执行

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3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

上述交易对手方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唐山远大洪雨

    1.概况

    唐山远大洪雨系成立于 2013 年 4 月 3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

持有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130296065720412X 的《营业执照》;唐山远大洪雨的住所为芦台

经济开发区农业总公司三社区;法定代表人为孙智宁;注册资本为

26,8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防水材料制造、销售;混凝土外加剂、装

饰材料、保温材料、橡塑制品、建筑材料、高分子材料、五金建材、

排水板、防火板销售。(涉及有国家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

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和批准文件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山远大洪雨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重庆智行达知企业管理
      1                                   16,960        63.2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远大洪雨防水材料
      2                                   8,528         31.82%
                 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欣兮智延企业管理
      3                                   1,312          4.9%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6,800         100%

    唐山远大洪雨目前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除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本次拟受让的唐山远大洪雨 63.28%

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4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1,466.17              89,620.58

负债总额                               41,319.11              28,690,80

应收账款                               45,281.55              15,695.34

净资产额                               60,147.06              60,929.78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86,652.04               9,483.80

营业利润                               11,992.49              -2,066.68

净利润                                 10,587.31              -2,127.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8.64              13,272.47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3.评估情况

       为本次联合重组之目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唐山远大洪雨进行了资产评

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 01-975 号

号)。该资产评估报告已在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备案。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分别采

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唐山远大洪雨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

算,然后加以校核。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备案

的评估结果如下:

                                 5
    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唐山远大洪雨股东全部权益的账

面价值为 50,818.40 万元,评估价值为 96,495.00 万元。

    (二)宿州远大洪雨

    1.概况

    宿州远大洪雨系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

持有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41300MA2TA5144E 的《营业执照》;宿州远大洪雨的住所

为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金江三路 1180 号;法定代表人为孙智宁;注

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防水材料制造、销售;混凝土外

加剂、装饰材料、保温材料、橡塑制品、建筑材料、高分子材料、五

金建材、排水板、防水板销售。(涉及有国家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

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和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宿州远大洪雨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重庆智行达知企业管理
      1                                   7,000          7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远大洪雨防水材料
      2                                   2,600          26%
                 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欣兮智延企业管理
      3                                    400            4%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100%

    宿州远大洪雨目前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除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本次拟受让的宿州远大洪雨 70%股

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6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755.25                 12,899.64
负债总额                               4,886.38                  4,352.76

应收账款                                   38.40                      0.00
净资产额                               7,868.87                  8,546.88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6,966.52                  2,073.33
营业利润                                  -98.11                  -345.94
净利润                                     28.92                  -340.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6.94                   -273.58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3.评估情况

       为本次联合重组之目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宿州远大洪雨进行了资产评

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 01-976 号)。

该资产评估报告已在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备案。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采用资

产基础法对宿州远大洪雨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然后加以校

核。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如下:

       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宿州远大洪雨股东全部权益的账

                                  7
面价值为 4,809.49 万元,评估价值为 5,722.08 万元。

    (三)对外担保及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大洪雨不存在为他人

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大洪雨均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次联合重组的必要性分析

    唐山远大洪雨和宿州远大洪雨(以下统称标的公司)是华北地区

防水行业的头部企业,在华北及华东地区均建有综合性、规模化生产

基地。本次联合重组将完善公司防水业务布局,增强公司在华北市场

和华东市场的影响力,有利于公司发挥协同效应,降低采购和运输成

本,对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绩,提升核心竞争力,具有战略意义。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交易,北新防水分别签署了《关于远大洪雨(唐山)防水

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关于远大洪雨(宿州)建材

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该等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受让方):北新防水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重庆智行、北京远大洪雨、重庆欣兮

    (二)股权转让

    1.重庆智行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唐山远大

洪雨 63.28%的股权转让给甲方。在上述股权转让的同时,唐山远大

                              8
洪雨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32,8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6,000 万元全

部由甲方认缴。

    2.重庆智行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宿州远大

洪雨 70%的股权转让给甲方。

    (三)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为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之目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评估报告》。甲、乙双方同意以此为基础,并

综合考虑相关企业的特点;协商确定唐山远大洪雨 100%股权的作价

为 83,410 万元,唐山远大洪雨 63.28%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52,784.84

万元,甲方认缴唐山远大洪雨新增注册资本 6,000 万元需缴付资金

18,673.88 万元;宿州远大洪雨 100%股权的作价为 10,306.42 万元,

宿州远大洪雨 7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7,214.49 万元。

    2.唐山远大洪雨股权转让价款按以下方式分期支付:

    (1)在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

款,具体金额为股权转让价格总额的 30%。

    (2)在有关方完成交接及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

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具体金额为股

权转让价格总额的 35%。

    (3)在乙方促使唐山远大洪雨完成消防验收、取得不动产证书

等相关事项、有关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交接及股权过户后六个月,

甲方将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具体金额为股权转让价格总额扣减

                              9
第一期、第二期、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以及甲方依据本协议有权暂

扣的部分款项。

    (4)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为 7,000 万元,将作为甲方取得唐山

远大洪雨 70%股权形成的商誉在 2022-2024 年度发生减值损失的保证

金。如前述商誉在 2022-2024 年期间发生了减值损失(损失金额的确

认以甲方聘请的审计及评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则就实际发生的减

值损失,乙方予以足额补偿。在有关审计机构出具甲方 2024 年年度

审计报告的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扣除前述补偿金额的剩余第四期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乙方。如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不足以补偿的,则

就差额部分乙方应当同意唐山远大洪雨或宿州远大洪雨将应付乙方

的分红款直接支付给甲方用于补偿,或者乙方以现金补偿。

    3.在唐山远大洪雨第二期股权款支付条件满足后 7 个工作日内,

甲方将向唐山远大洪雨一次性缴纳增资款 18,673.88 万元;其中

6,0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4.宿州远大洪雨股权转让价款按以下方式分期支付:

    (1)在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

款,具体金额为股权转让价格总额的 30%。

    (2)在乙方促使宿州远大洪雨完成环保验收及取得不动产权证

书等相关事项、有关方完成交接及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

记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具体金额为

股权转让价格总额的 50%。

    (3)在乙方完成协议附件所列各事项、有关方完成交接及股权

                             10
过户至甲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后 6 个月,甲方将支付第三期股权转

让价款,具体金额为股权转让价格总额的 20%。

    (四)交接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的授权人员以及根据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委

派的人员将有权进入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大洪雨住所地开展交接工

作,交接基准日为协议所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获得甲方有权机构批

准的当月月末。

    在上述交接工作完成后,甲、乙双方及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大

洪雨应共同签署《交接协议》,该协议签署之日即为交接完成日。甲、

乙双方承诺积极配合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包括及时签署相关文件和及时提供需其提供的资料。

    (五)期间损益的处理

    1.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大洪雨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交接基准日后的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大洪雨全体股东按各自持

有唐山远大洪雨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在交接基准日前,唐山远大洪

雨/宿州远大洪雨不会对滚存未分配利润进行任何形式的分配。

    2.自评估基准日至交接基准日期间,乙方保证唐山远大洪雨经审

计的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如实际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前述金额,

则甲方有权从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扣减实际经审计的净利润与 5,000

万元之间的差额。

    3.自评估基准日至交接基准日期间,如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大

洪雨盈利,则盈利部分由交接基准日后的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大洪

                              11
雨全体股东按各自持有唐山远大洪雨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如唐山远

大洪雨/宿州远大洪雨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由乙方承担。

    (六)公司治理

    甲方持有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大洪雨 70%、乙方持有唐山远大

洪雨/宿州远大洪雨 30%股权期间,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大洪雨的法

人治理结构如下:

    1.甲方与乙方共同组成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大洪雨的股东会,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各方实缴

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大洪雨设董事会,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

大洪雨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四人,乙方提名一

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甲方提名,经董事

会选举产生。

    3.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大洪雨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

由甲方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4.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大洪雨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财务负责人一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或推荐人选,副总经理由总经

理提名或推荐人选,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提名或推荐人选。

    (七)违约责任

    1.协议一经签署,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如任何

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义务,或任何一方根

据本协议所作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上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

                             12
该方应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根据本协议相应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

任。

    2.如果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但不足以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则甲、乙双方应保证继续履行本协议,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如

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的相应的直接

经济损失,对于直接经济损失以外的其他任何损失,违约方均不负赔

偿责任。违约方不得就其承担的违约责任向唐山远大洪雨/宿州远大

洪雨寻求赔偿或补偿。

    (八)本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并加盖各方公章;

    2.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获得甲方有权机构的批准;

    3.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反垄断局不禁止经营者集中的意见。

    五、涉及本次联合重组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相关情况,不存在产生关

联交易的情形。公司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收购

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表后标的公司将按照公

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13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通过本次交易强

化北新防水在华北和华东防水材料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推动北新

防水的全国布局。

    (二)本次交易的风险

    1.经营风险

    建筑防水材料广泛应用于房屋建筑领域,以及高速公路、城市道

桥、城市轨道交通、铁路、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从行业相

关性来看,房地产行业的景气度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对建筑防

水材料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若未来几年房地产业和基础设施建筑业

因各种原因发展减慢甚至出现负增长,将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另外,建筑防水材料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沥青、聚醚、聚

酯胎基、扩链剂、乳液、MDI 和 SBS 改性剂等,原材料中石油化工产

品占比较大,石油价格波动,将对标的公司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

    2.管理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的管理层多年从事防水行业经营管理工作,管理经

验比较丰富。标的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孙智宁先生从 1998 年开始

从事建筑防水业务,已积累了二十多年的行业经验,对防水材料产业

非常了解,公司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也具有多年的防水、建筑材料领域

的经营管理经验。标的公司目前的管理层能深刻认识和把握我国建筑

防水市场的发展动态,对标的公司业务的快速平稳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如管理层人员发生大幅变动将给标的公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14
    3.财务金融风险

    建筑防水行业客户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工程承包商等终端

客户,由于建筑施工行业的工程款结算周期相对较长,回款通常在春

节前后较为集中,导致建筑防水行业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如果

标的公司对应收账款催收不力,或者标的公司客户资信状况、经营状

况出现恶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约定及时收回,将可能给公司带来

呆坏账风险,影响公司现金流及利润情况。

    4.本次交易尚需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进行经营者

集中申报,能否通过审核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北新防水与重庆智行、北京远大洪雨及重庆欣兮签署的《关

于远大洪雨(唐山)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关

于远大洪雨(宿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