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北新建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2022-08-2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特制定本风险

处置预案。

                   第一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

长,由公司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审计部

和法律合规部(证券事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

展存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地点

设在财务部,由财务负责人任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

管理工作,严控财务公司存贷款风险。

    第二条   存贷款风险处置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存贷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

存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财务部、审计部、法律合规部(证券事务部)及相关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

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工作小组实时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

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贷
                                1
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

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对存款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

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

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财务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

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其经营情况,测试其资金流动性,

并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或监管部门处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

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早预警,及时处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

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

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风险报告与披露

    第五条   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和临时向办公

会汇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

    (一)在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前,应取得并审阅其最近一期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表,领导小组通过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

风险出具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

                               2
    (二)在发生存贷款业务期间,应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月

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领导小组通过定期评估财务公司的

业务与财务风险出具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

    第六条   当财务公司出现存贷款异常波动风险时,领导小组应及

时向财务公司或监管机构了解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递交办

公会。对存贷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

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七条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第三章      风险处置程序

    第八条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期间,财务公司出现下列规定的

任一情形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同时及时履行相应

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一)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 31 条、第

32 条、或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

    (二)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三)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

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

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

                                 3
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50%

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六)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

比例超过 30%;

    (七)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八)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九)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

册资本金的 10%;

    (十)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

    (十一)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十二)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九条     风险处置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财务公

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

生存贷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

况,制定风险处置方案。风险处置方案应当根据存贷款风险情况的变

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风险处置方案主要包

括以下内容:

    (一)成立应急处置小组,明确应急处置小组的组员名单及相关

职责;

    (二)明确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

                                4
标;

    (三)明确风险化解措施的组织实施方案,强调各部门应服从应

急处置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四)应急处置小组负责风险化解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确保以最快速度化解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十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应急处置小组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

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

蔓延。具体措施包括:

    (一)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组织回收资金;

    (二)立即卖出持有的国债或其他债券;

    (三)对拆放同业的资金不论到期与否,一律收回;

    (四)对未到期的贷款寻求机会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以便及时收

回贷款本息;

    (五)必要时共同起草文件向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寻求帮助,

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第四章   后续事项处理

    第十一条     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财务公司

的监督,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新对财务

公司进行风险评估,适当调整存款比例。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联合财务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的原

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

做好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如果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消除,则

                                5
采取行动撤出全部存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预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