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北新集
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如下:
1.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余额为 0 元。
2.公司上市以来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累计和
报告期内没有任何违规担保事项。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担保
总额为 48,563.88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的 2.50%。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45,623.88 万元,公司为参股
公司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940 万元。同时,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竞达) (张 鲲) (李馨子)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