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3-01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比例为 19%的参股 子公司北新房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房屋)拟发生股权转让,即北新 房屋的另一股东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集团)拟将其持有 的北新房屋 81%股权转让给中建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资 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7,881.74 万元。公司作为北新房屋的股 东,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上述转让方北新集团与受让方中建材资管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 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公司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学安、宋伯庐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 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概况 北新集团系成立于 1984 年 8 月 4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有北京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19541454 的 《营业执照》;北新集团的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4 楼 10 层 1001 号;法定代表人为曲孝利;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监理;拍卖业务;食品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 备研发;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 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对外承包工程;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汽车零配件批发; 汽车零配件零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 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金 2 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 照明器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仪器仪表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广告发布; 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新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50,187.94 70.0376% 2 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149,812.06 29.9624% 合计 500,000.00 100%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概况 中建材资管系成立于 1993 年 4 月 8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有北 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102097755K 的《营业执照》;中建材资管的住所为北京市海淀 区紫竹院南路 2 号;法定代表人为高则怀;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经 营范围为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委托加工建材、装备产品;销售针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化 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日用杂货、 3 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 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 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建材资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 100% 合计 15,000.00 100%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5,020,212,081.37 5,594,765,302.78 负债总额 8,236,369,424.97 8,814,206,604.41 应收账款 0.00 0.00 净资产额 -3,216,157,343.60 -3,219,441,301.63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7,393,499.00 2,763,261.49 营业利润 666,650,528.87 -3,343,094.84 净利润 666,270,558.87 -3,343,093.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35,695.52 -4,254,657.29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北 4 新集团、中建材资管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概况 北新房屋系成立于 2001 年 7 月 20 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有北 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726362967K 的《营业执照》;北新房屋的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 首体南路 9 号 4 楼 10 层 1001-13 室;法定代表人为尹稷华 ;注册资本 为 85,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新型建材(包括薄板钢骨轻质高强墙体 材料、部件、建筑物、节能环保型钢结构建筑物);制造、加工高档环保 型装饰装修材料及住宅设备;研究开发新型建材(包括薄板钢骨轻质高强 墙体材料、部件、建筑物、节能环保型钢结构建筑物);设计高档环保型 装饰装修材料及住宅设备;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代 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新房屋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68,850 81% 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6,150 19% 合计 85,000 100% 5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693,915,615.69 704,900,741.7 负债总额 107,089,091.99 100,455,303.19 应收账款 55,460,901.37 42,046,358.72 净资产额 586,826,523.7 604,445,438.51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51,792,163.85 8,753,830.4 营业利润 -86,225,283.49 17,619,014.66 净利润 -86,870,456.72 17,618,914.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549,669.19 -4,363,758.47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北新房屋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经查询全国被执 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北新房屋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股权转让系中国建材集团内部的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北新房 屋的股权转让价格以信会师报字【2022】第 ZE21320 号中经审计的北新 房屋 2021 年度净资产 71,458.94 万元为基础确定,北新房屋的 81%股权 拟以人民币 57,881.7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建材资管。 五、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6 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经营实际的 考虑,不会导致公司对北新房屋的持股份额及比例发生变化,北新房屋仍 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建材资管持有北新房屋 81%的股权,公司持 有北新房屋 19%的股权。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关联交易外,2023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 0。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 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我们认为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放弃优先购 买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履行了合法程序,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购买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信会师报字【2022】第 ZE21320 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