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2023-03-2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额 1,689,507,842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55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1,106,627,636.51 元。公司 2022 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
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竞达) (张 鲲) (李馨子)
2023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