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提前提交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取得了全 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价格符合市场规则, 履行了合法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 述,同意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 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竞达) (张 鲲) (李馨子) 2023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