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2023-03-3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提交的《关于补选董事的议
案》的临时提案有关补选 2 名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系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提名,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提案人资格、提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经认真审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卢新华先生、
张静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其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现象,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提名卢新华先生、张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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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 的独立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竞达) (张 鲲) (李馨子)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