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3-019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下午在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 9 号北
新中心 A 座 17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尹自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和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
址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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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
办发〔2023〕9 号),公司董事、总经理管理先生申请辞去审计委员
会委员职务,选举张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简
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决议之
日起生效。
补选卢新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张静女士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卢新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决议之日起生效。
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王竞达 委员:李馨子、张鲲。
2.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尹自波 委员:贾同春、管理、卢新华、张鲲。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张鲲 委员:王竞达、张静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李馨子 委员:张鲲、卢新华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涂料有限公司收购
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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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
址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涂料有限
公司收购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尹
自波、陈学安、卢新华、张静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
址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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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张鲲先生简历
张鲲,男,1976 年 3 月生。张先生自 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自 2015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
人;自 1999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
处长、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等职务。张先生于 2002 年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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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卢新华先生简历
卢新华,男,1965年11月生,西安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公司律师、高级经济师。卢先生自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自2020年2月至2023年3月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
顾问;2016年9月至2020年2月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
问、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中材节能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07年8月至2016年9月任中国中材集团
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资产经营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
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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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张静女士简历
张静,女,1982年4月生,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北京大学行政管理
硕士。自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
记,2016年9月至2023年3月在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
任、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副部长(主持工作)、党委宣传部(新
闻办公室)部长、新闻发言人,2004年7月至2016年9月在中国建筑材
料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企业管理部业务经理、办公室业务经理、办公室
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曾获中央企业十大新闻创客,搭建中国建
材新媒体平台入选中央企业品牌传播20强,主持“善用”文化融合项
目获国企创新文化一等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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