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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新建材: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3-019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下午在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 9 号北

新中心 A 座 17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尹自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和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

址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1
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

办发〔2023〕9 号),公司董事、总经理管理先生申请辞去审计委员

会委员职务,选举张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简

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决议之

日起生效。

    补选卢新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张静女士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卢新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决议之日起生效。

    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王竞达    委员:李馨子、张鲲。

    2.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尹自波    委员:贾同春、管理、卢新华、张鲲。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张鲲     委员:王竞达、张静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李馨子    委员:张鲲、卢新华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涂料有限公司收购

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

址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涂料有限

公司收购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尹

自波、陈学安、卢新华、张静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

址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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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张鲲先生简历



    张鲲,男,1976 年 3 月生。张先生自 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自 2015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

人;自 1999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

处长、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等职务。张先生于 2002 年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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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卢新华先生简历



    卢新华,男,1965年11月生,西安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公司律师、高级经济师。卢先生自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自2020年2月至2023年3月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

顾问;2016年9月至2020年2月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

问、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中材节能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07年8月至2016年9月任中国中材集团

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资产经营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

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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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张静女士简历



    张静,女,1982年4月生,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北京大学行政管理

硕士。自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

记,2016年9月至2023年3月在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

任、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副部长(主持工作)、党委宣传部(新

闻办公室)部长、新闻发言人,2004年7月至2016年9月在中国建筑材

料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企业管理部业务经理、办公室业务经理、办公室

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曾获中央企业十大新闻创客,搭建中国建

材新媒体平台入选中央企业品牌传播20强,主持“善用”文化融合项

目获国企创新文化一等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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