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北大医药: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04-28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5-15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北大医药               股票代码                       00078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任秀文
                 电话                   023-67525366
                                                                                     -
                 传真                   023-67525300
               电子信箱                zqb@pku-hc.com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年比上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65,817,535.90 2,316,469,269.90             -2.19% 1,947,941,189.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7,104,331.20      78,020,484.94          -134.74%       76,172,435.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9,755,667.89      69,061,590.01          -157.57%       67,298,239.17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5,991,410.35      89,074,893.09            86.35%       96,188,344.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0                0.130     -138.46%                   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0                0.130     -138.46%                   0.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3%                6.27%       -9.80%                  6.53%
                                                                             本年末比上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年末增减
总资产(元)                       4,612,081,509.64 4,229,057,583.41              9.06% 3,640,652,631.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10,093,790.33 1,143,781,891.66             -2.95% 1,063,341,890.62




                                                                                                          1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4,834                                              35,214
                                                     易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西南合成医药集
                 国有法人                   28.58% 170,356,260           -             -          -
团有限公司
北大医疗产业集
                 国有法人                   11.62%    69,236,545      37,211,064       -          -
团有限公司
北京大学教育基
                 其他                        5.03%    30,000,000         -             -          -
金会
重庆长江制药厂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2%     7,298,850         -             -          -
建投中信资产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0%     6,529,600         -             -          -
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浩洲车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9%     6,481,186         -             -          -
限责任公司
宋枝茂           境内自然人                  0.99%     5,898,946         -             -          -
北京政泉控股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4%     3,225,346         -             -          -
限公司
项金彪           境内自然人                  0.50%     3,000,000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
宝兴业行业精选
                其他                         0.47%     2,823,200         -             -          -
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合成集团与北大医疗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政泉控股的关联关系详见公司 2014 年 11 月 21 日于巨潮资讯
                                         网发布的《北大资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回复》。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普通证券账
                                     户持有公司股份 120.356,260 股,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股
                                     份 50,0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70,356,260 股。股东上海
                                     浩洲车业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通过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
                                     有公司股份 6,481,186 股,实际合计持有 6,481,186 股。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东宋枝茂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23,197 股,通过中信
                                     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参与
                                     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股份 5,275,749 股,实际合计持有
                                     5,898,946 股。股东项金彪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通过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0 股,实际合计持
                                     有 3,000,000 股。




                                                                                                         2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的股权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国办函【2001】58 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北京大学清
                                        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问题的通知》和教技厅函
                                        【2001】21 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精神以及《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
                                        体制试点指导意见》(二〇〇一年十月九日)的规定:“学校依
                                        法设立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资产经营公司,或从现有校办企业中
                                        选择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全资企业,代表学校统一持有校办企
信托合同或者其他资产管理安排的主要内容
                                        业及学校对外投资的股权,负责经营、监督和管理,并承担相
                                        应的保值增值责任”,根据教技发函【2002】2 号文件“《教育
                                        部关于同意北京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试验方案的
                                        批复》和《北京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试验方案》,
                                        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北京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学校
                                        统一持有校办企业及学校对外投资的股权,负责经营、监督和
                                        管理,并承担相应的保值增值责任。”北京北大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于 2002 年 3 月 27 日成立。
                                        北京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学校统一持有校办企业及学
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的具体方式
                                        校对外投资的股权,负责经营、监督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保



                                                                                                    3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值增值责任。
                                       北京大学通过北京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大医药
                                       40.74%的股权。(注:除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外,其他
涉及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股东持股情况详见公司 2014 年 11 月 21 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
                                       的《北大资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回复》)。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 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宏
  观经济增速明显下降。受此影响,国内制造业整体景气度不佳,周期性产能过剩现象普遍存
  在。医药制造特别是原料药行业亦未能幸免,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滑,公司
  因此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董事会积极
  制定应对策略,督促经营层调整经营计划,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消化不利因素给公司带
  来的负面影响。同时,公司依托股东资源优势,抓住医疗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机遇,积极布局
  医疗器械、医院流通等业务领域,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国家财政部于 2014年1月26日起对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并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
  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
  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基本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 号(《财政部关于修改<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进行了变更。

       (1)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①、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



                                                                                                   4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9号、30号、33号、39号、40号、41号等七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
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注1)                              408,527.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注2)                                                                0.00
    长期股权投资(注2)                                                                    0.00
    递延收益(注3)                                                              100,879,396.43
    其他非流动负债(注3)                                                       -100,879,396.43
    其他综合收益(注4)                                                             -156,324.01

   注1:将原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衍生金融资产追溯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注2: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重庆国际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及减值准备,追溯
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注3:将原在“其他非流动负债”核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追溯调整至“递延收
益”核算。
   注4:将原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追溯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
核算。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对于调查事项的进度及结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的强调事项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公司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
则,审计意见审慎、客观,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监
事会认同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
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