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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医药: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2020-05-29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对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大医药”)2019 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8-321 号)。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
明: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8-321 号)中“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所述:
    2020 年 2 月 19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提出的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指定
方正集团清算组担任方正集团管理人,具体负责重整工作。方正集团持有公司股
东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85.60%股权,北大医疗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为 70,328,9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0%;北大医疗持有公司
第一大股东西南合成集团医药集团(以下简称合成集团)100%股权,合成集团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70,356,2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58%。如财务报表附
注十二(三)所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北大医药公司存放于北大方正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4.42 亿元,应收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等关联单位款
项余额为 7.11 亿元,为北大医疗提供融资担保金额为 1 亿元。截至审计报告日,
天健会所无法就上述事项是否对北大医药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北大医药公司存放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4.42 亿元,应收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等关联
单位款项余额为 7.11 亿元,为北大医疗提供融资担保金额为 1 亿元。截至审计
报告日,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天健会所无法就上述事项是否对北大医药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
此,天健会所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财务报表作出调整。
    天健会所认为《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8-321 号)中“二、形成保留
意见的基础”所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但对整体财务报表不具有广
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
影响
    由于天健会所无法就方正集团重整事项是否对北大医药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定保留
意见涉及事项对北大医药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的
具体金额。
    四、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
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如下: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鉴
于方正集团重整这一事实,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暂
不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方正集团重整进程,
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2、公司将持续加大方正集团下属关联单位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处置存量
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公司将要求方正集团下属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缩短账
期,通过对账函与对方确权等形式以保证公司应收账款收回,并且在未来不排除
通过诉讼方式收回款项。
    3、截止目前,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 亿元银行融资尚未出现违约情
形,公司也未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且该笔对外担保已由公司控股股东合成集团为
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关联方的经营和归还借款情况,防范
对外担保风险。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加大内控执行情况监督
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升
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天健会所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天健会所依据相关情况,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
相关事项,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
法权益。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
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
者合法权益。


    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