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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医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8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收到股东
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成集团”)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
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其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 3,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73%。本次交易完成后,合成
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66,856,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966%。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减持原因:因整合资源及公司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四)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西南合成     大宗交易     2022 年 5 月 12 日     7.5        3,500,000   0.5873%
医药集团
有限公司      合   计             -              7.5        3,500,000   0.587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
  名称
                                (股)          (%)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0,356,260      28.58%      166,856,260   27.9966%
西南合成
                 其中:
医药集团                      170,356,260      28.58%      166,856,260   27.9966%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合成
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
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4、2006 年 3 月 6 日至 4 月 10 日,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合成集团
做出如下承诺:
    (1)所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在获得流通权后的 24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
让,上述 24 个月届满后 12 个月内,合成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5%,但合成集团在获得流通权后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增持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的限制。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
出所获得资金划入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持有公司股权比例最低不低于 30%。如果公司
因配股、增发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上述最低持股比例所指股份数量相应调
整。
    上述承诺事项已于 2011 年履行完毕(详见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行为。
    (3)在公司向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发行
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重庆大新药业 90.63%股权的资产的定向增发过程中,北大方
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合成集团做出如下承诺:自西南合成(公司原证券
简称,2013 年变更为“北大医药”)的董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告之
日起至西南合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 6 个月内,合成集团不再出售西南合成
A 股股票。该等期间届满后,合成集团买卖西南合成 A 股股票事宜将严格依照《证
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
    本次减持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合成集团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