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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医药: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6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3:30 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 56 号两江天地 1 单元 10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资料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基于客
观、独立判断立场,现就上述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按
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和披露程序,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为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亿元,
占公司当期归母净资产的 7.37%,同时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对
外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额为 1.57 亿元,占公司当期
归母净资产的 11.58%;子公司之间未发生相互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担保行为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建光、靳景玉、陶剑虹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