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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医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靳景玉)2023-04-28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靳景玉)
         本人作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和公
    正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
    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有效地保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 5 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所有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
    尤其是关系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依法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          届次                              审议内容                          意见类型


             第十届董事会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的
2022.01.14                                                                            同意
               第五次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银行授信融资计划暨提供担保的事前认
                                                                                      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    可意见
2022.4.27
               第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
                                                                                      同意
                            前认可意见


                            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 2022 年薪酬支付预计
                                                                                      同意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疗设备、手
                            术器械、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      同意
                            长期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2022.9.29                   关于购买办公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第八次会议

         (二)独立意见

  时间          届次                             审议内容                           意见类型


             第十届董事会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的
2022.01.14                                                                            同意
               第五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小差异的说
                            明
             第十届董事会
2022.4.27
               第六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独立意见           同意
                            4、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 2022 年薪酬支付
                            预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疗设备、
                            手术器械、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
                            送长期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银行授信融资计划暨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公司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审议 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
                                                                                  同意
                           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2022.8.25                                                                         同意
              第七次会议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
2022.9.29                  关于购买办公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八次会议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内控制
    度的要求等相关规定,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执行。
        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内控制度的要求等
    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同时,根
    据自身的专业优势,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
        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内控制度的要求等
    相关规定,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实际运营情
    况进行现场调研,监督检查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与此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
    微信、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保持密
    切联系,更全面及时地掌握公司实际,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基础。同时,
    本人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2022 年度,本人依托自身在专业领域内的专业素养,勤勉、谨慎、独立、客
观地履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自己的判断,独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行
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及时了解行业发展新动向,为公
司战略发展提供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
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
提供了人员、资料、现场办公场所等有利条件,高度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
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因此,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临时股东大会,
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3 年,本着诚信、谨慎、勤勉与忠实的原则,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精神,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保持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立足自身任职经历及专业优势,
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现状的情况下,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公
司治理结构建言献策,确保全体股东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靳景玉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