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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8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将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0:00 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 56 号两江天地 1 单元 10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就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银行授信融资计划暨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该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事项有利于
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由于涉及关联
担保,故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备可行性和可操
作性。该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2023 年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双方
协商一致进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
审计团队严谨敬业,且在长期稳定的合作中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
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度、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聘
请天健会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 2023 年薪酬支付预计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在原料药资产剥离且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后,为平稳完成人员
转移工作,与用人方共同协商的过渡方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
中小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决定终止与方正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的《技术开发(委托)
合同》所涉项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就该事项事先提供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终止
与方正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所涉项目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曾建光                  靳景玉                  陶剑虹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