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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合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6-12-09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作为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会议议案和相关材料,对公
司拟与四川广安思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房地产评估机构为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选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机构符合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能
胜任本次评估工作。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当事方除
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二、本次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
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方法适当,假设前提合理,选
用的数据、资料可靠,由此得出的评估结果能够代表该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因此,本次房地产
关联交易定价以评估结果为依据,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与四川广安思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
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越、王虹、刘志强
                                                               二○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