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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合健康: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7-12-01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合健康”、“本公司”、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9 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发布了《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号),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文,以下简称“128 号文”)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公司对公司股票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的价格波动未达到“128 号文”
第五条相关标准作出如下说明: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泰合健康,股票代码:000790)在披露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报告书(草案)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7 年 9 月 29 日)收盘价为 9.08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7 年 9 月 1 日)收盘价为 9.50 元/股,本次交
易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29 日期间)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4.42%;同期深圳综指(399106.SZ)、深圳医药指数
(399618.SZ),累计涨幅分别为 1.64%和 2.48%,剔除上述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
公司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分别为-6.06%和-6.90%。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
剔除深证综指、深圳医药指数的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
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情况。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泰合健康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
标准,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