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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神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09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
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修订)》(财会【2018】35号)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会计
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修
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规定,公司需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新租赁准则,因此对相应
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
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产品成本核算方式
    1、变更原因
    为加强精细化管理,更准确、合理的核算单品实际成本。公司自2021年1月
1日,拟对产品成本核算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分摊标准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生产成本中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分摊,按照各产品产
值金额比例进行分摊。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生产成本中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分摊,按照各产品各
个生产环节工时比例进行分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
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
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
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
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产品成本核算方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业务范围为分公司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制药厂的成本核算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是仅为产品成本核算中直接人
工和制造费用分摊方式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经过对前
两年数据的测算,不会对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
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2018修订)》(财会【2018】35号)的要求以及公司精细化管理需要进行的合理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2018修订)》(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精细化管理需要,对
公司租赁准则以及产品成本核算分摊标准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追
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2018修订)》(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