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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神科技:关于子公司承接项目工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6-09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承接项目工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天府新区是成都市核心区域,对工程总承包模式应用装配率指标要求较高,
尤其是本项目作为智能综合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完整强大的技术体系、
采购体系形成规模化成本优势,目前尚无法完全准确预测工程全周期成本。

    2、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极端天气、疫情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
抗力影响,造成完成工期及技术质量要求不能按预期达成或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
风险,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神钢构”)拟
承接成都和誉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誉汽车”)麓山和誉汽车城施工总承
包工程,并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在成都市高新区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7-0201),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312,927,000 元,最终结算总价以竣
工图计算的工程量及本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核定为准。
    2、本次交易对手方和誉汽车监事黄明珍女士与和誉汽车的控股股东成都嘉诺
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万久根先生为夫妻关系。黄明珍女士与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明良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公司董事欧阳萍女士(系黄明良先
生配偶)为姑嫂关系,与公司董事 HUANG YANLING 女士(系黄明良先生之女)为
姑侄关系。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和誉汽车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
承接项目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明良先生、欧阳萍女士、HUANG
YANLING 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在公司
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行政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介绍
    名      称:成都和誉汽车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中太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燕飞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L64D13
    营业期限:2017 年 3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及配件、汽车美容产品、机械设备、建材;汽车美容;
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机动车维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
活动)。
    股东构成:成都嘉诺诚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100%,和誉汽车实际控制人为李晓
莉。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度         2021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96,848,432.34         101,251,275.53

            净资产           -961,541.14          19,049,762.64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416,291.10            11,303.78



    3、关联关系
    和誉汽车监事黄明珍女士与和誉汽车的控股股东成都嘉诺诚贸易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万久根先生为夫妻关系。黄明珍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黄明良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公司董事欧阳萍女士(系黄明良先生配偶)为姑嫂关
系,与公司董事 HUANG YANLING 女士(系黄明良先生之女)为姑侄关系。因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誉汽车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
    和誉汽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本次关联交易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312,927,000 元,最终结算总价以竣
工图计算的工程量及本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核定为准。合同计价形式:按照《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定额》(2015)及相关配套文件。
    2、本次关联交易的合同额系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正、合理地协商确
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甲方(发包人):成都和誉汽车有限公司
    2、合同乙方(承包人):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立项备案号:川投资备【2019-510164-70-03-373680】FGQB-0142 号
    4、工程名称:麓山和誉汽车城
    5、工程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大石社区七组
    6、工程内容:麓山和誉汽车城施工总承包工程
    7、工程承包范围:经和誉汽车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结构与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二次精装除外)、幕墙工程、总平管网及场平工程、钢结构工程、电
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工程、高压配电系
统、消防工程、电梯、发电机、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人防、外供水工程、
燃气工程(包括室内的燃气管道)、精装修工程等(承包人应施工所有土建部分
施工图标注的预留预埋)。
    8、合同工期:581 日历天
    9、质量标准
    达到设计图纸要求,符合国家备案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现行国家有关
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10、合同价款: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312,927,000 元。
    11、合同计价形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5)及合同约定的相关配套文件。
    1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或付款周期: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安排支付工程
款项。
    13、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暂定总价的 5%(含安全文明施工措
施费预付金额);支付期限:承包人进场后 15 个日历天内支付。
    14、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为保函或现金,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20 个工作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暂定总价的 10%。履约担保
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
收证书之日止。履约担保应在本工程项目并联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无息退还给
承包人,且从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或支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算,该履约保函或履
约保证金的退还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
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15、违约责任:双方将根据合同中有关违约的条款约定执行。
    16、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并经双方内部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它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也不存在债务重组等情况。公司不会与关联
人因本次关联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因华神钢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交易合同各项条款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交易各方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公正、合法,遵循了自愿、等
价、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体现了公平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
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仅为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的一个构成部分,不会影响公
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经营的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和誉汽车
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零。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神钢构日常经营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
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
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此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神钢构日常经营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
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