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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神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30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
极开展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审议议案 35 个,通过决议 35 个,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
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
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相关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2、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补监事的议案》,会议相关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3、2021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相关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4、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核销长
期挂账的应付款项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会议相关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5、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相关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6、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相关报告文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7、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相关公告刊
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8、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将王铎学先生、黎友容女士、吴晖晖女士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议案》,会议相关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9、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
相关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10、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相关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二、监事会对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情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
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对 2021 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1 年度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
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
理层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经营决策符合程序,未
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川华信(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三)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交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
的定价政策,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
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公司实际累计发
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也不
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
发生违规担保事项。
    (六)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投资情况为:
    1、2021 年 1 月,为构建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链战略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
点,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海南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华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2、2021 年 11 月,为加快推进医美大健康业务战略实施,公司与四川成都
中医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美源创美医疗管理合伙企业共同出资在成都市高
新区设立成都中医大华神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
元,持股比例为 66%。
    监事会认为:以上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 OA 系统进行
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了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
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
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41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5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70
元/股。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14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156 万股
限制性股票。
    (八)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比较完善、
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能够得到较好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
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
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也未发生被监管部
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情况。
    (十)公司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
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不断强化监督检查职能,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
监督职能,积极有序的开展各项监督工作,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2、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工作交流,不断提高监事会工作水平,
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
    3、进一步加强监事培训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各项培
训,了解上市公司的监管动态,学习新的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
力,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持
续稳健发展。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