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 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 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人 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 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全面、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