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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北化工: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2012-10-18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

司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宁平、李辉、董红健、

傅丽蓉,独立董事候选人万红波、赵近元、毛鹏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且不属于《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且尚

在禁入期的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独立董

事候选人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三、同意提名李宁平、李辉、董红健、傅丽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万红波、赵近元、毛鹏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 201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2012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