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化工:召开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10-23
股票代码:000791 股票简称:西北化工 公告编号:2012-038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
知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五)上午 9:00(参加会
议的股东请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地点:兰州市北滨河东路 1 号国际会议中心(甘肃大剧院)
二楼天水厅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李宁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1.2 选举李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1.3 选举董红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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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选举傅丽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独立董事
1.2.1 选举万红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赵近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毛鹏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独立会董事
2.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李青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2 选举赵显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中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董事会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监事换届选举的
议案》,详细内容见 2012 年 10 月 19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 截至 2012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
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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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凭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均以 2012 年
11 月 5 日下午 5:00 以前收到为准。
2. 登记时间:2012 年 11 月 5 日 9:30—16:30 时整。
3. 登记地点: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北龙口永新化工园区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元勤辉
联系电话:0931—4862482
传 真:0931--8497112(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邮政编码:730046
六、备查文件:董事会决议原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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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或法人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或
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是否本人参会: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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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
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议案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序号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
1 李宁平
2 李辉
3 董红健
4 傅丽蓉
序号 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
1 万红波
2 赵近元
3 毛鹏茜
议案二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序号 监事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
1 李青标
2 赵显贵
注: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和议案二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即: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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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给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票
数总数;
(3)投给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独立董事可表决票数总
数;
(4)投给 2 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监事可表决票数总数。
(5)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票数总数:4*持股数=可表决票数;独立董事可表决票数
总数:3*持股数=可表决票数;监事可表决票数总数:2*持股数=可表决票数。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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