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化工: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12-04
股票代码:000791 股票简称:西北化工 公告编码:2012-048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2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 9:00(参加会议
的股东请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 2012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
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兰州市北滨河东路 1 号甘肃国际会议中心(甘肃大剧院)二楼天
水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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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 2012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事
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监事会决议公
告》 。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2 年 12 月 17 日 9:30—17.00 时整;
4、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16 号电力投资大厦 807 室本公司证
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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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意事项: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
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 16 号电力投资大厦 807 室本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胡忠群 寇世民
联系电话:0931—8182934 8153928
传 真:0931-8153928(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邮政编码:730030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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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或法人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或法
人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是否本人参会: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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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 201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
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4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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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关于聘任 2012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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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事宜的议案
注: 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
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
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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