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2013-06-18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任董事会秘书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核寇世民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形;寇世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
《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该职务的胜任能力;
三、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寇世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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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有关议案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署页)
万红波:
毛鹏茜:
赵近元:
2013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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