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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肃电投: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2015-04-29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及海润律师对酒汇风电历史沿

革进行了核查,该事项不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该事项事前已

经得到我们的认可,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

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电投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关

于酒汇风电未来业绩的承诺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

该事项已得到我们认可,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

程序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承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酒汇风电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历史沿革相关事项不对本

次非公开发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议案》、《关于电投集团对避免同业竞争作出补充

承诺的议案》、 关于电投集团对酒汇风电未来三年业绩作出承诺的议案》等议案,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之签章

页)




       万红波:




       毛鹏茜:




       赵近元:




                                                     201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