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红波)2016-03-31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万红波
本人作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
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
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合理化建
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均表
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向公司提出的建议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
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
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包括潜在影响)以及存
在的风险,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 勤勉履行职责,并对所议事项表示明确的
个人意见,关注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和回避事宜。在关注
审议事项决策的同时,结合本人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就审议事项的执行等向公
司提出了建议、意见。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需要披露的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非公开发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以及法规规
定涉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
各项议案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真履行委员会职责,对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年度报告等进行了审阅,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告全
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关注董事会换届事宜,
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等事宜进行监督,切实地履
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15 年度,本人认真了解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及时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审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本人
在审核资料过程中还详细询问了相关部门人员具体情况,并就有关需要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批的议案发表了意见,独立行使了相应的职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
涉及到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促进公司治理工作。2015 年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提
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人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监督和核查涉及公司财务
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针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现金分红、再融资等董
事会审议事项,积极关注上市公司事务,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管理和财
务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对公
司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与公司管理层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沟通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方向。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6 年,
本人将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客观、公正的履行独
立董事诚信、勤勉的义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万红波
201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