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作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进行审查,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在《2014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版)》中作出了明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毛鹏茜、赵近元、万红波 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