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1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电投 公告编号:2016-28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
方式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及方式: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的出席情况:本次通讯表决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
事 7 人。
4、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酒汇风电增资的议案》
按照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其中 8.5 亿元募集
资金用于瓜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200MW 项目和高台县 50MWp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由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汇风电”)全资子公司甘
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新风电”)及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台汇能”)具体实施。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效果,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酒汇风电增资 8.5 亿元,
酒汇风电再将上述资金拨付给鼎新风电、高台汇能使用,具体采用增资还是其他
方式,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
理对酒汇风电的增资事宜。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鼎新风电及高台汇能分别使用募集资金 53,000.00 万元、
32,000.00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二次修订版)》的安排。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本次置换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西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置换无异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瑞华
核字〔2016〕62040026 号)。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