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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肃电投: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6-11-26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电投          公告编号:2016-59
债券代码:112259           债券简称:15 甘电债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控股

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甸

峡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洮河公

司”)为解决资金需求,分别向交通银行兰州解放门支行办理贷款 1.5 亿元和 3

亿元,贷款金额共计 4.5 亿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需要公司对上述银行贷款提

供担保,担保金额 4.5 亿元。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

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将分别与九甸峡公司和洮

河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九甸峡公司

    1、公司简介。被担保人名称: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

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20 日;注册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6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宁平;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0 万元;主营业务:水利、电

力资源开发、电力生产,开发与水电相关的安装检修。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

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九甸峡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基本财务状况。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九甸峡公司资产总额

209,312.09 万元,负债总额 146,650.71 万元(其中银行借款 143,689.51 万元、

流动负债 33,842.71 万元),净资产 62,661.38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473.62 万元,利润总额为-3,587.81 万元,净利润-4,148.39 万元。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资产总额 206,237.59 万元,负债总额

146,481.48 万元(其中银行借款 143,468 万元,流动负债 39,531.98 万元),净

资产 59,756.11 万元,2016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030.83 万元;利润总额

-2,929.92 万元,净利润-2,905.27 万元。

   (二)洮河公司

    1、公司简介。被担保人名称: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日期:2003 年 10 月 22 日,注册地点:甘肃省临洮县洮阳镇公园路 72 号;法定

代表人:李宁平;注册资本:人民币 40,600.00 万元;主营业务:水力发电项目

的开发、经营、电能的生产、销售;水电设备的检修、节能技术的开发。与上市

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洮河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基本财务状况。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洮河公司资产总额 145,160.46

万元,负债总额 107,961.50 万元(其中银行借款 104,664.12 万元、流动负债

45,096.50 万元),净资产 37,198.97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774.46

万元,利润总额为-3,423.43 万元,净利润-3,396.18 万元。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止,洮河公司资产总额 137,873.18 万元,负债总额

103,686.67 万元(其中银行借款 100,394.00 万元,流动负债 46,651.67 万元),

净资产 34,186.51 万元,2016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8,614.17 万元;利润总额

-3,054.18 万元,净利润-3,012.46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

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3、担保金额:九甸峡公司人民币 1.5 亿元、洮河公司人民币 3 亿元。

    4、合同生效与解除: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主合同中的债务清偿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已经公司 2016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九甸峡公司、洮河公司贷款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作的有效措施,需要公

司提供担保,能及时保证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被担保人主营水力发电,水力发电为《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可再生能

源,水力发电业务长期业绩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

    3、公司持有九甸峡公司 90%的股份、洮河公司 100%股份,具有高度的决策

权,对其经营情况具有控制权,能够做到风险可控。公司为九甸峡公司提供担保

时将不再要求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4、公司就本次担保事宜分别与九甸峡公司、洮河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反

担保范围为:公司分别为其提供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72,000.00 万元(含本

次担保),已发生担保额属于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9.77%。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