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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肃电投:关于投资陇南市充电桩项目的公告2016-12-20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电投      公告编号:2016-62

债券代码:112259             债券简称:15 甘电债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陇南市充电桩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为抓住充电桩行业的发展机遇,公司拟投资陇南

市武都区充电桩项目,经初步估算,该项目动态投资额约为 1012.43 万元。公司

将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甘肃电投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筹)(暂定名,

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负责充电桩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等业务。新能源公

司成立后,与陇南市信通城市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陇南信通公司”)

共同出资组建甘肃电投(陇南)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筹)(暂定名,

以下简称“陇南新能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充电桩项目。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陇南市充电桩项

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投资相关协议及办理本次设立合资公司

相关事宜,授权期限截至本次投资事项完成时为止。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合作方介绍
    1、成立陇南新能源公司的合作方情况。本次交易合作方的名称:陇南市信

通城市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22 日;注册地点:甘

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十三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贾兴

安;注册资本:21986 万元;主营业务:承担政府投资、债券投资及政银合作贷

款,文化旅游产业的项目融资、投资等业务;与公司的关系:陇南信通与公司无
关联关系。

    2、合作方产权及控股权情况。陇南信通公司为陇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出资设立的公司法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陇南市武都区充电桩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在武都区投入 50 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建设 70 个充电

桩(其中包括 58 个慢充桩和 12 快充桩),用以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及充电桩运营

相关业务。

    (2)项目投资金额。经初步估算,该项目动态投资额约为 1012.43 万元。

    (3)项目投资进度。该项目目前尚未投资。

    (4)项目可行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是国家大力提倡和扶持的

产业,经初步测算,本次拟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为 8 年,全部财务内部收益率

为 8.13%,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2、设立全资新能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为甘

肃电投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筹)(暂定名);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各主要投资人的投

资规模和投资比例:公司持有 100%股权;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分时

租赁、充电桩充电服务、新能源汽车 4S 店、管理平台开发及新能源汽车相关技

术服务业务(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3、设立陇南新能源公司。陇南信通公司和新能源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

陇南新能源公司。名称为甘肃电投(陇南)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筹)

(暂定名);注册资本:200 万元;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企业类型:有限

责任公司;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比例:新能源公司占 65%股权,陇南

信通公司占 35%股权;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充电桩充电服

务、新能源汽车 4S 店、管理平台开发及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服务业务(以上信

息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设立新能源公司不需要签订投资合同。

    2、新能源公司与陇南信通公司拟签订的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注册资本。200 万元。

    (2)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

成,其中新能源公司委派两名董事,陇南信通公司委派一名董事。合资公司经营

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组成。

    (3)各主要投资人持股情况。新能源公司出资 130 万元,持股比例为 65%,

陇南信通公司出资 7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5%。

    (4)违约条款。双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

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

以获得的利益。

    (5)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新能源公司、陇南信通公司双方签字并盖章之

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抓住电桩行业的发展机遇,拟投资建设陇南市武都区新能源汽车充电

桩项目,并出资设立相应子公司具体负责建设。存在以下风险:

    1、本次拟投资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受行业政策,如政府补贴、税收优

惠、产业政策调整等政策变化的影响,以及行业竞争等市场因素的影响,存在未

能达到预期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可能存在如有其他审批程序但

未获通过,导致合资公司陇南新能源公司未能组建的风险,以及双方因其他因素

共同决定终止设立公司的风险。

    3、本次投资的充电桩项目建成运营时,可能存在市场开拓未达到预期以及

商业模式未完善等运营管理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拟签订的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0 日